共有产权房:为公众提供房屋保障

共有产权房是第三种房屋所有权形式,其产权归属分为私产和公产两部分。

私产部分属于个人产权,需要购买者自行承担其全部购房款;公产部分属于政府产权,支持政府或者开发商以较低的价格或无偿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保证普通家庭也有购房的机会。

共有产权房给予符合购房条件的群众一个实现居住居所的机会,满足其住房需求。相较于其他房屋所有权形式,共有产权房具有较低的房价,相当于原市场价的七八折,价格相对较为实惠,可以为购买者节省更多的购房资源。

除此之外,共有产权房还有自主装修和一定的收益分成的权利,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家庭装修,提高住房品质。而该房产转售时,政府或者开发商将优先回购公共产权部分的房屋,并给予购买者一定程度上的权益保护,可以说是一种较为公平、公正的住房保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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